訂購實木地板莫忘簽定書面協(xié)議

2005-06-21來源:熱度:11429

近期,在12315 熱線來電中,有關實木地板漲價的投訴比較集中。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預訂實木地板時,一定要同商家簽訂書面的預訂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所購商品的價格、名稱、數量、規(guī)格、送貨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

由于受今年木材進口量減少的影響,本市實木地板的價格最近一直上漲,由此引發(fā)的消費糾紛也不斷上升。主要表現在:一是商家不管消費者已預訂時定下的價格,供貨時臨時漲價。二是商家要么交不出貨,要么換成價格更貴的其他品種。比如:消費者范先生向市消保委反映,他在去年年底向某木業(yè)有限公司訂購了一批重蟻木地板。今年5月,當范先生去取貨時,該公司卻告訴他,由于受到地板原料漲價的影響,現在這種規(guī)格的地板早已沒有貨了,而新貨可能要等幾個月后才能送到,現在只能提供其他規(guī)格的地板,但每平方米價格要比他原先訂購的貴幾十元。

一些消費者習慣在裝潢前預先向商家訂好地板,等需要時再交款通知對方送貨。但由于受價格上揚的影響,今年實木地板始終供不應求,為此消費者要取貨時常常出現要么沒有貨,要么商家臨時加價的現象。對此,市消保委認為:消費者在預訂貨物時,同商家簽訂了預訂協(xié)議,經營者就應當根據協(xié)議內容按時提供貨物,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脫,如不能交貨則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市消保委還提醒,如果僅僅是口頭協(xié)議,消費者自身權益就很難得到保障。同時,商家也有責任主動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協(xié)議,不能故意不簽書面協(xié)議,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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