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產品結構的幾點說明

2005-08-05來源:大興安嶺行署塔河縣商務之窗地方商務之窗熱度:11578

黑龍江省塔河縣優(yōu)精化木材產品結構的幾點說明

1、長級公差:貯木場執(zhí)行+3/cm,山場段驗收應執(zhí)行+6-2 cm。
  2、對原條生產設計材長4 m時,經過造材后,因小頭有缺陷不夠優(yōu)質原木,但符合普通用原木,標準,可不改據。
  3、原條生產時,一律不準設4米普通用原木,(油枯,樹包、站桿、除外)。
  4、凡是林業(yè)局安排的訂制材材種,與林業(yè)局安排的通用材材種,在材長、徑級、質量相近結構的材種,可不安排通用材,乃以訂制材為準,安排落實好。
  5、對原條有大面積的油枯,油包、樹包、站桿,量材設計時,徑級自18 cm以上的,可不設6m材長,18 cm以下可不設4—6 m材長,鑒定員乃把18 cm以上的評定為普通用原木。
  6、訂制材材質要求,自18 cm以上的,按優(yōu)質材材質規(guī)定執(zhí)行(心腐20%,邊腐10%),其他1—2等材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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