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采用國際標準

2005-11-23來源:熱度:11511
2005年 1月由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國家林業(yè)局聯(lián)合公布的關于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已于3月1日開始實施,原有關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規(guī)定同時廢止。新辦法是為適應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制定的木質包裝國際標準而出臺的。2002年3月,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IPPC)公布了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國際貿易中的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要求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應在出境前進行除害處理,并加施IPPC確定的專用標識。它標志著在國際商品貿易中對木質包裝的使用有了一個國際公認的統(tǒng)一標準。
  
  公告為減少蟲害損失而出臺
  
  在國際貿易中,木材是應用十分廣泛的商品包裝材料之一。木質包裝不僅包括各種木箱、木桶、木托盤等容器,也包括在運輸過程中用于襯墊、支撐、加固貨物的各種木質材料。木質包裝具有堅固、輕便、易于裝卸、可重復使用等優(yōu)點,因此在國際貿易中倍受青睞。但使用木質包裝也存在很大缺點,那就是出口國的有害生物附著在木質包裝上隨商品一起進入了進口國。這些有害生物在適當?shù)沫h(huán)境中生存繁衍下來并傳播擴散,會造成當?shù)氐膭又参锶ψ拥纳鷳B(tài)失衡。按照自然界的規(guī)律,動植物(包括昆蟲、微生物等所有生物種類)都在一定的地理范圍內保持自然生態(tài)平衡,一旦有外來的病、蟲種類被人為地傳到新的地理區(qū)域,由于新的寄主作物缺乏抗性,加之當?shù)赜譀]有外來病蟲種類的天敵,其結果會形成毀滅性的疫情流行災害。

  以我國為例,松材線蟲是屬于國家禁止進境的二類危險性有害生物。松材線蟲原產于北美,它是隨疫區(qū)國家的輸華木質包裝材料被帶入中國的,1982年在中國**發(fā)現(xiàn)。松材線蟲侵害的對象主要是松樹和其他針葉樹。松材線蟲侵害松樹后,導致松樹針葉迅速失綠、變黃,而后整株松樹枯萎死亡,一棵高大的松樹從發(fā)病到死亡僅2-3個月。我國境內的松材線蟲主要從美國、日本傳入,僅1998年至1999年10月,中國檢驗檢疫機構從來自美國、日本的木質包裝材料中截獲松材線蟲分別達44次和28次。目前松材線蟲在我國的江蘇、安徽、廣東、山東和浙江五省的局部地區(qū)都有存在,已造成1600萬株松樹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2億元人民幣,造成森林生態(tài)效益損失216億元人民幣。

  光肩星天牛是一種破壞性極大的林木害蟲。美國于1996年在紐約、芝加哥等地發(fā)生了光肩星天牛的危害。長期以來,美國一直將光肩星天牛的出現(xiàn)歸咎于中國輸美貨物木質包裝攜帶入境,并以此為由對中國所有輸美貨物木質包裝采取緊急檢疫措施,要求所有貨物木質包裝在出口前必須經過除害處理,否則將被銷毀或退回。之后,歐盟、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qū)也相繼采取了類似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使用木質包裝商品的出口。

  在人類未能從源頭上根本消滅這些有害生物之前,則需采取可行的有效措施進行人為的控制和預防,將災害的可能性減少到**限度。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制定這一規(guī)則主要目的是在全球范圍內制止以吞噬木屑為生的各類昆蟲通過其寄生的木質包裝材料隨出口商品跨界蔓延。在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制定新標準之前,就有許多國家發(fā)布過關于出入境木質包裝的SPS通報,制定各自的檢疫標準,用來降低有害生物及植物疫情跨境傳播的可能性。我國于2002年初就專門針對來自美、日、歐、韓的木質包裝制定了進境檢疫的具體細則,以防止松材線蟲的侵入。
  
  五項新標準保障木質包裝安全
  
  新的國際標準對限定木質包裝材料、處理措施、處置方式、輸入輸出程序、過境安排等都做出相應規(guī)定。

  關于限定木質包裝材料,主要針對可能成為植物有害生物傳播途徑的針葉和非針葉原木。它包括下列包裝材料:托盤、墊木、條板、填塞塊、圓筒、木箱、負荷板和活動木質容器等。這些包裝材料幾乎在任何輸入貨物中存在,包括一般不作為植物檢疫檢查對象的貨物。對于完全通過膠水、加熱、加壓或這些方法的結合產生的木質產品如膠合板、碎料板、定向條狀版或薄板等制作的木質包裝材料,應視為已得到充分加工從而消除了與原木有關的風險,因此不對這些有害生物進行限定。薄板旋切芯、鋸屑、木絲和刨花等木質包裝材料及切成薄片的原木可能不是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入的途徑,不應限定,除非技術上證明需要。

  關于處理措施,準則中已批準熱處理和溴甲烷熏蒸兩種可采取的方法。

  熱處理,即根據(jù)特定時間—溫度安排加熱,這種安排實現(xiàn)木芯**溫度56℃及至少30分鐘。窯中烘干(KD)、化學加壓浸透(CPI)或其它處理方法只要符合熱處理規(guī)范則可視為熱處理。例如,化學加壓浸透通過利用蒸汽、熱水或干熱,可能符合熱處理規(guī)范。熱處理以HS標記表明。

  對木質包裝的溴甲烷處理標準為**溫度不應低于10℃,**熏蒸時間應為16小時,溴甲烷處理以MB標記表明。其標準如下:



  
  關于處置方式,是指輸入國的國家植保機構在木質包裝材料抵達時,在處理不能進行或者不理想的情況下可以采用的一種風險管理辦法。包括全部焚燒、深深埋藏、削成碎片和進一步加工或輸入國植保機構贊同的對于有害生物有效的方法。采用這些方法時盡可能不延誤。

  我國的《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于2005年1月10日正式公布。在木質包裝材料范圍、除害處理方法、加貼專用標識等方面都采用國際標準。在新辦法中,對實施除害處理并加施標識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yè)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按照新的管理辦法,木質包裝生產企業(yè)須經直屬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后獲得除害處理標識加施資格,檢驗檢疫機構對除害處理過程和加施標識情況實施監(jiān)督管理。處理結果經檢驗檢疫機構認定除害處理合格后,標識加施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加施標識。未獲得標識資格的企業(yè)應從檢驗檢疫機構考核認可的木質包裝除害處理企業(yè)購買已加施標識的木質包裝,并要求提供《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除害處理合格憑證》。直屬檢驗檢疫機構對木質包裝生產企業(yè)生產的木質包裝實施抽查檢疫,不合規(guī)定或違規(guī)操作的,將被暫?;虺废錁俗R加施資格。
  
  木質包裝應符合出口國要求

  
  2005年3月1日,美國、澳大利亞、 歐盟、巴西、墨西哥、菲律賓、南非、哥斯達黎加、土耳其、智利、秘魯、新西蘭、韓國等國家將開始執(zhí)行新的國際標準。這些國家是我國使用木質包裝出口商品的主要流向地,因此這一標準的實施將對我國商品出口貿易產生較大影響。

  在我國的出口商品中,90%以上要使用木質包裝。國際標準和新辦法實施后,將會提高使用木質包裝商品的出口成本,對木質包裝生產企業(yè)的除害處理技術也將是一個巨大考驗,因此提醒我國相關企業(yè)密切關注這一信息,詳細了解新辦法的實施細則,積極加以應對,盡快規(guī)范對木質包裝的使用,符合進口國的檢疫要求,保證對外貿易的暢通,防止有害生物跨境傳播。

  在執(zhí)行新的木質包裝國際標準的國家中,也有個別國家的個別細則保留了本國的做法,與國際標準有不同之處。如:歐盟于2005年3月發(fā)出補充通報,對實施細則做出了如下修改:對于2005年2月28日之前生產、修理或循環(huán)使用的木質包裝材料在2007年12月31日前不適用ISPM15號規(guī)定的標志,關于木質包裝中墊料的規(guī)定,至2007年12月31日前,仍可使用無有害生物及活害蟲跡象的剝皮木材制造襯墊材料,關于木質包裝的去皮規(guī)定將推遲到2006年3月1日;澳大利亞規(guī)定木質包裝須無皮并且每立方米用48克溴甲烷熏蒸24小時(不是16小時),接受處理的木材其最小刨面的直徑不超過200mm,對熏蒸處理的結果,澳大利亞將對其處理時間重新進行評估;輸入韓國的針葉木質包裝必須實行熱處理;進入土耳其的木質包裝不得帶有樹皮;加拿大、美國、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實施該標準的時間為2005年9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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