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國標面臨內(nèi)憂與外患雙重困境修訂艱巨

2014-08-30來源:其他熱度:21044

       
     現(xiàn)在能做的就是淡化紅木材種,挖掘新的原材料,鼓勵人們選擇紅木的替代品,減輕消費紅木帶來的環(huán)境壓力。

 
  《紅木》國標的出臺,主要是為了規(guī)范市場行為,平衡和調節(jié)生產(chǎn)、流通、消費及文物收藏各環(huán)節(jié)的相互關系。但現(xiàn)在的情況正好相反,國標在國內(nèi)成為某些人炒作的工具,在國外又成了眾矢之的。這與國標修訂的初衷相去甚遠,目前面臨著騎虎難下的尷尬。不修訂似乎不行,要修訂又該如何著手?

 
  綜觀幾次《紅木》國標修訂起草小組工作會議,與會者大都各執(zhí)一詞,意見分歧很大。老問題新討論:樹種是增加還是原位保持或是來個快刀斬亂麻?看來,國標修訂實在不易,“內(nèi)憂”、“外患”,問題多多。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有哪些不利因素。

 
  對外:批評不斷

 
  面對生態(tài)與環(huán)保,國外的批評聲不斷。早在2012年底,《環(huán)球時報》就有過大篇幅的報道,標題為《西方組織指責中國需求令全球紅木瀕臨滅絕》。而近年來,有關“中國需求”導致某珍稀物種數(shù)目減少的報道仍頻頻見諸西方媒體。2014年5月12日《環(huán)球時報》繼續(xù)大篇幅刊登相關報道。如《法媒:中國對奢侈家具需求“殺死”大量紅木》。文中指出:自2000年以來,中國從湄公河地區(qū)進口了價值24億美元的珍貴木材。位于倫敦的非政府組織“環(huán)境調查委員會”成員菲斯·多爾蒂說:“若不采取迅速堅決的行動來阻止這一血腥貿(mào)易,幾年內(nèi)暹羅紅木就將滅絕?!?br />  

  英國廣播公司(BBC)等外媒援引部分西方研究機構的**調查夸張地表示,由于中國對紅木的需求多年來持續(xù)增長,全球紅木瀕臨滅絕。甚至強調,紅木的消費群體“以中國消費者為主”。BBC還援引數(shù)據(jù)稱,近年來全球的紅木98%最終銷售到中國,其余2%流入美國和歐盟國家。一份來自于非政府組織——全球見證和環(huán)境調查署(EIA)的報告顯示,馬達加斯加約有98%的木材都流入了中國紅木家具市場,主要是黑檀木等貴重木材。
 

  菲斯·多爾蒂還談到,紅木砍伐不僅是環(huán)境問題,也促進了腐敗和犯罪網(wǎng)絡的發(fā)展,國外對此的打擊力度可謂空前。在2009年和2011年,美國有關當局搜查了位于田納西州的吉布斯吉他生產(chǎn)廠,查獲價值50萬美元的烏木和紅木。吉布斯公司最后因為非法進口烏木繳納了35萬美元的罰款。而在英國,用紅木做家具屬違法行為,將會受到嚴懲。


  對內(nèi):傷及行業(yè)

 
  對內(nèi)兩個不利,**個“不利”針對行業(yè)。以紅木“等級化”做噱頭,成為一些炒家和投機商賺取暴利的手段,而國標就是最好的擋箭牌和助推器。生產(chǎn)企業(yè)的老板們因此疲于奔命,把很多精力放在尋找原材料上,無暇顧及產(chǎn)品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管理。“面粉貴于面包”的情況屢見不鮮,這是一種典型的生產(chǎn)企業(yè)被原材料“綁架”的表現(xiàn),此情況若持續(xù),將有一大批企業(yè)無法承受劇增的成本壓力而倒閉,這不僅僅傷及企業(yè),對行業(yè)來說亦是個災難。

 
  第二個“不利”針對消費者。按目前的國家標準,“只有被列入‘5屬8類33種’的樹種,才可以稱得上是紅木,凡是‘5屬8類33種’之外的樹種都是假紅木”這一說法將消費者帶入了一個消費“怪圈”。市場因此一味強調紅木家具的“純粹性”,不僅會繼續(xù)推動紅木價格暴漲,還會誤導市場,走入消費死胡同,關閉紅木家具進入尋常百姓家之門。沒有消費,哪來的市場?“中端(制造)”與“終端(消費)”都出了嚴重問題,可見,這個行業(yè)真是“病得不輕”!

 
  現(xiàn)在,唯剩一個“源頭(材料)”,它的情況如何呢?“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亦觸到了國標修訂的實質。

 
  用材:觸及“公約”

 
  2013年3月14日,第16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公約)締約國大會在泰國曼谷閉幕,來自177個國家和地區(qū)的2000多名代表,討論了由各締約國提交的71份《公約》附錄修訂提案以及78份政策性文件。在木材樹種方面,會議形成的**CITES管制物種附錄共包括了247種木材樹種。原本受《公約》管制的5種紅木樹種,擴大到了7種,新增的交趾黃檀和中美洲黃檀,被列入附錄II;原本就在其中的另外兩種紅木樹種——微凹黃檀、伯利茲黃檀也從《公約》的附錄III提升至附錄II,管制再升級。

 
  紅木材料原產(chǎn)國開始嚴禁紅木砍伐并控制出口貿(mào)易,馬達加斯加、泰國、越南、柬埔寨、老撾、印度6個紅木原產(chǎn)國已明令禁止瀕危木材出口。其中,印度對檀香紫檀的出口管控非常嚴格,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允許商業(yè)性出口。
 

  從2013年5月份起,越南率先對紅木原材料出口提稅200%,同年10月25日開始嚴禁出口。馬達加斯加CITES管理機構已正式對本國黃檀屬與柿屬物種的出口設置了零限額,期限為2013年8月13日至2014年2月13日。尼加拉瓜嚴格控制黃檀屬木材的出口。柬埔寨禁止特定黃檀屬木材物種的交易,宣布該國政府已全面禁止交趾黃檀和刀狀黑黃檀的貿(mào)易與流通。自2014年1月1日起,加納禁止出口紅木木材。此外,作為紅木出口主要國家之一的緬甸也從2014年4月1日開始停止原木出口。
 

  那么,市場上的紅木從哪里來?有人指出,中國所購的大部分紅木都是通過非法途徑進口的,這樣一來,國標修訂的焦點又回到了原點——樹種。

  擴大:壓力重重

 
  擴大?有業(yè)內(nèi)專家的話直中命脈:“擴大紅木木材的法定范圍,我認為這是飲鴆止渴、自絕生路的做法”。

 
  看到以下資料你或許就明白了:“經(jīng)中國國務院批準,中國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CITES公約,并于1981年4月8日對中國正式生效。因此,中國在保護和管理該公約附錄I和附錄II中所包括的野生動植物種方面負有重要的責任……屬于國際法的該公約本身并無執(zhí)法的能力,所有該公約的條款均需要各國國內(nèi)法的配合推動。而各國的法規(guī)則有其社會環(huán)境的考慮,這反映在締約國大會的協(xié)商與相關的決議案上,因此可以說該公約的標準是國際間大家協(xié)調出來的可行標準……依公約條款,締約國的義務在于設立一個許可證及證明書的憑證制度,以管理華約附錄物種之貿(mào)易,并采取法律及行政措施以實施其它公約條款”。

 
  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作為CITES公約締約國成員之一,對外必須遵守《公約》。對內(nèi),相關政府部門和環(huán)保組織一定會攜手,對紅木非法貿(mào)易行為加大打擊力度,給“紅木熱”適度降溫。

 
  這意味著,如果擴大樹種的觀點成立,當它們再次進入CITES公約視線時,仍將面臨被管制的命運,無非時間先后而已。

 
  固步:無材可用

 
  保持原位?條件不允許。自2013年6月12日起,列入CITES公約附錄II修訂案的包括交趾黃檀(俗稱老撾紅酸枝)、微凹黃檀(屬紅酸枝木類)、中美洲黃檀(屬紅酸枝木類)、伯利茲黃檀(屬黑酸枝木類)以及黃檀屬(包括黑酸枝木類、紅酸枝木類以及香枝木類,俗稱大葉紫檀的盧氏黑黃檀也在此列)與柿屬(包括烏木類、條紋烏木類)被禁止的消息震動了業(yè)內(nèi)。
 

  也就是說,“斷糧”時代要真正來臨了。拿紅酸枝類來說,其中列有七種材質,此次有三種被列入CITES附錄II;而巴西黃檀、絨毛黃檀幾乎沒用過,只是空有其名,剩下的也只有兩種而已;現(xiàn)今,海南黃花梨(降香黃檀)、印度小葉紫檀(檀香紫檀)已消耗殆盡。數(shù)數(shù)看,5屬8類33材種現(xiàn)在還剩幾種?

 
  看來,想保持原位也難了!自己不產(chǎn)木材,還沒有解決人家的東西如何到自己手里,就開始討論怎么來用人家的,是不是有點自欺欺人?況且,將材質標準用于產(chǎn)品范疇本身就是一個繆誤,有人打了個形象的比方,目前的紅木國標好比“拿水泥供應標準來規(guī)范建筑房屋質量”,以此限彼。這表明:“大方向錯了,你越努力就越是‘南轅北轍’”。

 
  退燒:徹底治本

 
  《紅木》國標像極了一個得“重感冒”的病人,怎么治都不好,唯一的辦法就是發(fā)一次嚴重的“高燒”反而就好了。此喻也正好給大家提了個醒,在如履薄冰的情況下,如何讓紅木產(chǎn)業(yè)可持續(xù)的發(fā)展才是問題的關鍵。

 
  可喜的是,一些行業(yè)人士提出建議:“紅木”只作為名稱使用,而非標準應用。在一個不產(chǎn)紅木的國家,奢談如何檢驗本身就有問題,現(xiàn)在能做的就是淡化紅木材種,挖掘新的原材料,鼓勵人們選擇紅木的替代品,減輕消費紅木帶來的環(huán)境壓力。國標修訂要與時俱進,將其推倒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就如不久前國家廢除的勞教制度一樣,在尊重歷史的前提下,不停留其中成為教條的犧牲品。
 

  所以,“國標”的本位應與其它行業(yè)一樣,用質量標準行天下才是正道。值得慶幸的是,我們已有一部《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還有一部《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的行業(yè)質量標準,與產(chǎn)業(yè)一樣,只待同步“升級”。
 

  如果錯了方向,停止就是進步。“不容易”的紅木國標,是否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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