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檀家具實為亞花梨 東城工商調(diào)解消費者獲賠

2008-01-28來源:千龍網(wǎng)熱度:11847
 消費者楊先生于2007年9月10日、11日兩次從該家具城購買九件紫檀家具,共花費23675元,后經(jīng)北京市木材家具質量監(jiān)督站檢驗,家具材質為亞花梨而非紫檀木,與該家具城在價簽上所表述的不一致。經(jīng)了解,由于家具城工作人員的疏忽,在價簽上誤標其材質。楊先生將該家具城投訴到和平里工商所,要求其無條件退款,并賠償其購貨款23675元。
  和平里工商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非常重視,對此進行了詳細的了解,認為該家具城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產(chǎn)品材質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成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經(jīng)調(diào)解,該家具城負責人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并同意為消費者楊先生辦理九件家具的退貨手續(xù),退還其購貨款23675元,承擔其運輸、檢測費2480元,共計26155元,依據(jù)《消法》加倍賠償消費者購貨款23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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