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木鋸材

2009-01-19來源:熱度:14227

LY/T 1184—95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橡膠木鋸材的尺寸、分等、缺陷限度、防腐和干燥質(zhì)量等技術(shù)要求、檢驗方法與規(guī)則、運輸及貯存條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制作家具地板、門窗、室內(nèi)裝飾、工藝品和兒童玩具等的橡膠木鋸材。

2 引用標準

  GB 449 鋸材材積表

  GB 4817.1 闊葉樹鋸材 樹種、尺寸、公差

  GB 4822.2 鋸材檢驗 尺寸檢量

  GB 4822.3 鋸材檢驗 等級評定

  GB 4823.2 闊葉樹木材缺陷 名稱、定義和對材質(zhì)的影響

  GB 4823.3 闊葉樹木材缺陷 基本檢量方法

  GB 6491 鋸材干燥質(zhì)量

  GBJ 5 木結(jié)構(gòu)設計規(guī)范

3 技術(shù)條件

3.1 尺寸

  按GB 4817.1執(zhí)行,但長度允許有0.5~1.0 m或由供需雙方同意的其他尺寸。長度按0.1 m進級。

3.2 尺寸公差

  按GB 4817.1(表2)執(zhí)行。

3.3 分等

  普通用橡膠木鋸材分一、二、三等,缺陷允許限度見表1,缺陷計算起點見附錄A(補充件)。

表 1 缺陷允許限度

缺陷名稱 計算方法 允許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活 節(jié) **尺寸不得超過材寬的
20%
40%
不限
任意材長1 m內(nèi)的個數(shù)不得超過
(不足1 m時以全長計)
3個

5個

不限

 死 節(jié) **尺寸不得超過材寬的
10%
20%
30%
任意材長1 m內(nèi)的個數(shù)不得超過
(不足1 m時以全長計)
1個

2個

4個

 腐 朽 面積不得超過所在材面面積的
不許有
不許有
10%
整個材面上塊數(shù)不得超過
不許有
不許有
2塊
 藍 變 面積不得超過所在材面面積的
不許有
5%
20%
整個材面上塊數(shù)不得超過
不許有
4個
6個
 針孔蟲眼、小蟲眼
在寬材面上任意200 cm2樣方內(nèi)不得超過
5個
10個
不限
 大蟲眼

任意材長1 m內(nèi)的個數(shù)不得超過
(不足1 m時以全長計)
不許有

1個

4個

 干材蟲害
逐件檢查有無為害癥狀
不許有
 髓 心 斷面內(nèi)
不許有
不限
不限
在寬材面上髓心長不得超過材長的
不許有
20%
不限
 內(nèi)夾皮
在寬材面上內(nèi)夾皮長不得超過材長的
不許有
20%
不限
 鈍棱
最嚴重的缺角尺寸,不得超過材寬的
不許有
10%
30%
 彎 曲 橫彎**拱高不得超過水平長的
0.5%
1%
2%
順彎**拱高不得超過水平長的
1%
2%
3%
 斜 紋
傾斜高度不得超過水平長的
10%
20%
不限
 干 裂 縱裂長度不得超過材長的
10%
15%
30%
內(nèi)裂
不許有

3.4 防腐質(zhì)量

3.4.1 橡膠木鋸材必須防腐處理,禁止用未經(jīng)防腐的鋸材生產(chǎn)木制品。

3.4.2 橡膠木防腐劑應具有防腐、防蛀、防真菌變色和防霉四項功能。為防止和控制防腐劑對木制品及環(huán)境的污染,保障人體健康,應優(yōu)先選用硼化物或其他低毒、無色、無氣味的防腐劑,家具和工藝品用材不宜使用含有氧化砷或五氯酚及其鈉鹽的防腐劑,兒童玩具用材還應符合有關(guān)衛(wèi)生標準。

3.4.3 防腐劑應有足夠的吸收量和透入度,吸收量根據(jù)防腐劑的特性及木材用途決定,透入度視鋸材厚度而異,厚度≤40 mm,應全部滲透;厚度>40 mm,透入度不少于20 mm,或截面積滲透80%以上。

3.4.4 橡膠木的木結(jié)構(gòu)防腐質(zhì)量要求按GBJ 5有關(guān)條款執(zhí)行。

3.5 干燥質(zhì)量

  橡膠木鋸材防腐處理后必須迅速干燥,及時窯干到使用含水率或使用地區(qū)的平衡含水率以下。干燥質(zhì)量按GB 6491二級干燥指標執(zhí)行。未窯干的橡膠木鋸材不宜遠道運輸。

4 檢驗方法與規(guī)則

4.1 尺寸檢量

  按GB 4822.2執(zhí)行,但以干燥后檢量的尺寸為準。若用戶自行干燥,仍以鋸割當時檢量的尺寸為準。

4.2 材積計算

  按GB 449查定或按其體積公式計算。

4.3 等級評定

  按GB 4822.3執(zhí)行,但以干燥后評定的等級為準。若用戶自行干燥,也允許在鋸割當時評定。

  經(jīng)供需雙方同意,也允許采用較佳面分級,并在合同書上注明“較佳面”字樣〔見附錄C(參考件)〕。

4.4 防腐質(zhì)量檢驗

4.4.1 吸收量

  防腐處理前從同一批鋸材中任意抽取同樣規(guī)格的10塊鋸材,用鋼卷尺量其長、寬、厚、稱重,防腐處理后再稱重,用下式計算吸收量:

 

式中:R── 防腐劑吸收量,kg/m3;
G1── 防腐前重量,kg;
G2── 防腐后重量,kg;
C── 防腐劑溶液百分比濃度,%;
L── 檢驗板長度,m;
W── 檢驗板寬度,mm;
T── 檢驗板厚度,mm。

  吸收量檢驗只在型式檢驗時進行。

4.4.2 透入度

  在同一批防腐處理的木材中,取厚度相同的鋸材,用梅花點法抽取5塊檢驗板,編號,離端頭20 cm處用空心鉆取木芯,或鋸斷,取一塊厚度為1 cm的橫斷面作試片,木芯或試片應避開節(jié)子、傷疤、內(nèi)夾皮和髓心,木材紋理正常。放在電熱干燥箱內(nèi)干燥,80℃,2 h,然后在木芯或試片上由內(nèi)向外涂顯色劑。根據(jù)顯示的顏色,測量其透入度,以mm表示,或計算其滲透面積占整個橫斷面面積的百分比。各種防腐劑使用的顯色劑及顯示的顏色均不同,硼化物防腐劑的顯色劑見附錄B(補充件)。

4.5 干燥質(zhì)量檢驗

  按GB 6491進行。

4.6 出廠檢驗

  產(chǎn)品出廠前由生產(chǎn)廠的質(zhì)檢員按本標準或合同規(guī)定抽樣檢驗。檢驗項目為尺寸、缺陷、防腐劑透入度和木材含水率。對不合格項目應加倍復檢,復檢符合要求作合格品;否則判為不合格品。尺寸超過公差時應改鋸或由供需雙方議定解決。缺陷超過允許限度時,可降等處理;防腐劑透入度和木材含水率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時,應重新處理,經(jīng)復檢合格后才允許出廠。合格產(chǎn)品應出具質(zhì)量合格證。

5 運輸與貯存

5.1 運輸與貯存橡膠樹鋸材必須防潮、防雨淋、防曝曬。

5.2 不得與易燃品或食品放在同一貨倉或集裝箱內(nèi)。

附 錄 A

缺陷計算起點

(補充件)

A1 缺陷的基本檢量方法按GB 4823.3執(zhí)行,但根據(jù)橡膠木鋸材的用途和國外先進標準,有些缺陷的計算起點應降低。藍變和髓心等缺陷在普通闊葉樹鋸材上可以不計算,但在主要作家具用材的橡膠木鋸材上應按等級限制。為此,對下列缺陷的計算起點規(guī)定如下:

  a. 死節(jié)直徑5 mm;

  b. 活節(jié)直徑15 mm;

  c. 內(nèi)夾皮寬2 mm,長20 mm;

  d. 藍變及腐朽面積500 mm2;

  e. 小蟲眼及針孔蟲眼任意200 cm2樣方內(nèi)5個;

  f. 髓心長度50 mm;

  g. 非貫通裂紋寬度2 mm。

附 錄 B

硼化物防腐劑透入度檢驗方法

(補充件)

B1 試劑

B1.1 1.0%姜黃素粉乙醇浸提液。

B1.2 5.0%水楊酸溶液,將6 g水楊酸溶于20 mL濃鹽酸內(nèi),再加100 mL乙醇溶解。

B2 檢驗程序

  先在試片(或木芯)上由內(nèi)向外均勻地噴涂姜黃溶液,讓其自然干燥,然后以同樣方法噴涂水楊酸溶 液,稍停片刻,在15 min之前根據(jù)顯示的顏色評定透入度。

B3 結(jié)果評定

  顯示褐色、暗紅或鮮紅者為硼化物滲透區(qū),顏色越鮮紅,硼化物含量越高,仍保持黃色者無滲透區(qū)。用鋼卷尺測量,量至暗紅至褐色與黃色交界線,以mm為單位,不足1 mm舍去。

B4 適用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硼酚合劑及TWP防腐劑。

附 錄 C

術(shù) 語

(參考件)

C1 防腐橡膠木

  應用木材防腐劑處理的橡膠木,具有抵抗菌類及昆蟲為害的性能,延長使用年限,但基本不影響其原有的物理力學性質(zhì)。

C2 較佳面分級法

  板材分級時以缺陷較少的一個寬材面為依據(jù),其相反一面的材質(zhì)要求可降低一級。

C3 干材害蟲

  包括粉蠹、長蠹、竊蠹和家天牛,常統(tǒng)稱為粉蠹甲蟲,為害已經(jīng)干燥的鋸材及正在使用的木制品,是橡膠木的毀滅性害蟲。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yè)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木材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鋸材分技術(shù)委員會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施振華、雷斌、姚永文、羅忠文、莫純強、陳德麟、車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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