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換名商家惹來萬元索賠

2004-03-29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熱度:11684
黃楊木本是一種普通的木材,可地板商家卻給它另取了個“老撾黃檀”的別名,消費者程剛買回家后,才知上了商家的當,一氣之下向商家索賠1.2萬元。昨日,他再次來到府河市場討說法,仍被商家拒絕。目前,工商部門正進一步處理此事。

  據程剛訴稱,去年6月他在府河市場經典經營部購買了價值6200元的“老撾黃檀”木地板,可裝好后朋友卻告訴他:不是“老撾黃檀”,是普通的黃楊木。他大為驚訝,經人鑒別確實是普通的黃楊木。他認為,商家以黃楊木冒充“老撾黃檀”出售,是欺詐行為,應退賠。

  對此,商家辯稱當初程剛前來購買地板時,已向其講明:“老撾黃檀”就是“黃楊木”的別稱,并已在購貨發(fā)票的底聯(lián)注明。果然,工商人員在發(fā)票的“品名”一欄看到“黃楊木地板,俗稱老撾黃檀”等字樣。

  最后,經工商人員多方調解,商家答應,收回貨物,為消費者全額退款。但程堅決不依,提出“假一賠二”的要求,索賠1.24萬元。

  據有關專家介紹,黃檀木與黃楊木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樹種,黃檀木堅硬且有韌性,而黃楊木的韌性相對較差。據此,工商人員認為,“老撾黃檀”根本不是黃楊木的別名,商家以黃楊木冒充“老撾黃檀”出售,存在欺詐嫌疑,應依據《消法》,對消費者進行適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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