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04-04-02來源:證券時報熱度:1162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dǎo)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公司對2004年3月3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新疆經(jīng)濟報》上刊登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的筆誤更正如下:
  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中,“以2003年度末總股本184,927,500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xiàn)金紅利1.30元(含稅),共計分配240,440,575元,”應(yīng)為“以2003年度末總股本184,927,500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xiàn)金紅利1.30元(含稅),共計分配24,040,575元,”
  公司對此深表歉意,特刊登此更正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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