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近六成集體林地承包到戶

2011-08-08來源:新華網 熱度:11735

    新華網呼和浩特8月7日電(記者李云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林業(yè)廳獲悉,截至目前,內蒙古已有1.92億畝集體林地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任務,占集體林地總面積的58.72%;完成發(fā)放集體林權證面積9580萬畝,占集體林地總面積的29.30%。

    據內蒙古自治區(qū)林業(yè)廳廳長高錫林介紹,今年以來,內蒙古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分析形勢,交流經驗,安排部署,各地通過開展“回頭看”活動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順利開展。目前,內蒙古已完成商品林、商品林宜林地主體改革任務,規(guī)范已承包到戶和流轉的林地、林木承包關系。

    在推進主體改革的同時,內蒙古逐步開展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圍繞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和落實集體林業(yè)政策,保障農牧民權益。內蒙古已成立18個縣級林權管理服務機構和83個農民林業(yè)專業(yè)合作社,累計辦理林權抵押貸款面積22.6萬畝,貸款2.71億元。

    內蒙古明確規(guī)定:農牧戶承包經營林地的收益一律歸農牧戶所有;征收集體所有的林地,用地單位要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足額支付林地補償費、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安排被征收林地農牧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內蒙古是我國集體林地面積**的省區(qū),擁有集體林地3.27億畝,約占全區(qū)林地總面積的53%,約占全國集體林地總面積的1/8。從2004年開始,內蒙古在赤峰市、通遼市以及西部地區(qū)的部分旗縣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到2007年,試點地區(qū)擴大到36個旗縣區(qū)。2009年,內蒙古全面推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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